
当测量不确定度比不能达到足够大时,校准数据的分析确认需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。否则,存在出错的可能性,即有可能将原本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判定为合格,或将原本合格的仪器设备判定为不合格。如被校准仪器设备示值误差的绝1对值和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(U)之和在其1大允许误差范围内时,即|Δ|≤|MPE|-U,则为合格。如被校准仪器设备示值误差的绝1对值和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之差超出其1大允许误差,即|Δ|≥|MPE|+U,则为不合格。如被校准仪器设备示值误差的绝1对值介于以上两者之间,即|MPE|-U≤|Δ|≤|MPE|+U,则需采用更高准确度的计量标准重新校准,淮北计量,以降低测量不确定度U,再重新进行分析确认。



检定: 在 JJF1001-1998 中,“检定” 定义为: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, 它包括检查、加标记和(或)出具检定证书。检定通常是进行量值传递、保证量值准确一致 的重要措施。
校准:在 JJF1001-1998 中,计量检定规程,“校准”定义为:在规定条件下,为确定测量仪器(或测量 系统)所指示的量值,或实物量具(或参考物质)所代表的量值,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 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。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,给测量仪器的特性赋值并确定示值误差,仪器计量检测, 将测量仪器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,按照比较链或校准链,溯源到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上。
在国际标准术语中,校准与检定的定义是不同的。
简单地说, 校准是把被测仪器或测量系统与已知参考标准的比较过程, 并报告比较的结果。
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, 除与校准一样的比较过程外, 检定还要对照技术规范——通常 是计量器具厂家给定的技术指标,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。
校准与检定的对象都是测量仪器、测量系统或计量器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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